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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岁江祖平与 25 岁前男友的这场闹剧,从头到尾都透着令人费解的荒谬,每一个环节都藏着自相矛盾的破绽。
所谓的 “受害者叙事” 在细节的推敲下不堪一击。聚会后身体不适回家,前男友尾随而至 —— 这所谓的 “尾随”,与其说是男方单方面纠缠,不如说是女方默许纵容下的 “半推半就”。若真心抗拒,面对陌生男性(更何况是已分手、自称 “纠缠不休” 的前男友)的尾随,正常人第一反应是警告、呼救,甚至直接报警,用法律和规则划清安全界限。可江祖平呢?既不明确拒绝,也不主动求助,反而放任对方一路跟到自己家中 —— 这哪里是 “害怕被侵犯” 的防备姿态,分明是把 “危险” 主动请进家门的迷惑操作。更可笑的是 “拿药” 环节:明知自己有心脏病,却让一个非亲非故、且早已划清关系的前男友帮忙拿药,这本身就是对自己生命极不负责的荒唐行为。
而当对方递来的不是心脏病药、而是可能让人意识模糊的镇定剂时,若真有警惕心,怎会轻易服用?退一步说,即便误服后陷入意识模糊,醒来后发现 “疑似被侵犯、被拍裸照”,如此严重的侵害事件,正常人第一时间必然是保留证据、报警立案,让施暴者受到法律制裁。可江祖平偏不,她选择绕一个大弯子 —— 以自己的经历为模板,虚构出 “大牌女演員被性侵并向自己求助” 的戏码公之于众,美其名曰 “怕家人难受”。这借口简直站不住脚:难道虚构他人遭遇、消费公众同情心,就比坦诚自己的经历更 “保护家人”?本质上不过是既想博关注、又不敢直面真相的懦弱与虚伪。直到谎言难圆,才不得不承认 “事件主角是自己”,随后又抛出 “要求男方赔偿 1300 万台币” 的诉求 —— 这一连串操作下来,早已让人看不清这究竟是一场 “受害者维权”,还是一场精心设计、试图通过舆论和赔偿获利的闹剧。
说到底,江祖平所有的 “迷惑行为”,根源都在于她既想扮演 “受害者” 博取同情,又不愿承担 “主动纵容危险” 的责任;既想借事件制造热度,又不敢直面自己行为中的漏洞。若当初能明确拒绝尾随、坚决不让对方进门,若事发后能第一时间报警而非虚构情节,何至于陷入如今这般逻辑混乱、可信度尽失的境地?所谓的 “怕家人难受”,不过是掩盖自己决策失误、逃避责任的遮羞布罢了。
当多数人在娱乐圈的名利场中选择沉默自保时,女演员江祖平,这个名字如今成了刺破黑暗的利刃 —— 她毅然站出来,将三立电视台高层龚美富之子龚益霆的丑恶嘴脸,狠狠钉在公众视野的耻辱柱上。她的指控,每一个字都带着血泪重量:下药、性侵、录像,桩桩件件,全是突破人性底线的恶行!
这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从八月中旬就已埋下伏笔。彼时江祖平在社交平台发声,提及一位女演员朋友向她求助,控诉被电视台人士下药迷奸,还被拍下视频留存。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所有人都在追问:受害者究竟是谁?那个藏在暗处作恶的恶魔又姓甚名谁?面对恶人可能逍遥法外的风险,江祖平没有退缩。九月初,她不再用 “朋友” 作为掩护,直接在网上公开了加害者龚益霆的照片与姓名,更用一个冰冷的 “牠” 字定义对方,怒斥其 “畜生不如”!这一锤定音的举动,瞬间让事件彻底引爆,娱乐圈的遮羞布被狠狠撕下。
可龚益霆的回应,堪称无耻至极的 “甩锅大戏”。他轻飘飘承认与江祖平有过十个月交往,却绝口不提犯罪事实,反而暗示这是 “感情纠纷”,污蔑江祖平的指控是 “片面之词与不实言论”。他以为,只要把刑事犯罪拉扯成狗血的情感纠葛,就能混淆视听、逃脱法网?他太小看江祖平的决心,也太低估受害者捍卫正义的勇气!紧接着,江祖平再次发文,字字铿锵地揭开了最令人心疼的真相:那个被下药、被侵犯、被恶意录像的受害者,根本不是什么 “朋友”,就是她自己!此前的 “为友发声”,不过是她在鼓足勇气,为自己的尊严和公道搏命!根据江祖平与友人的描述,龚益霆的恶行远比想象中更卑劣:他竟偷偷将江祖平常吃的心脏病药,换成了让人失去意识的镇定剂!在她陷入昏迷、毫无反抗能力时,实施了残忍的性侵,还丧心病狂地用手机录下全过程,甚至拿着视频跟朋友视讯炫耀,将作恶当成 “战利品”!更令人发指的是,江祖平醒来后,龚益霆非但没有忏悔,反而用这段视频疯狂威胁:“敢报警,就把视频公之于众!”
到这里,谁还敢说这是 “感情纠纷”?这分明是蓄谋已久的犯罪!是利用身份与手段,对女性进行身心双重摧残的恶行!江祖平的抗争,早已不只是为自己讨回公道,更是在为所有可能遭遇类似伤害的女性发声 —— 面对恶行,沉默只会纵容恶魔,唯有勇敢站出,才能让黑暗中的罪恶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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