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逾期,骚扰“噩梦”开启:通讯录被爆、定位遭泄露、催收人冒充公检法打电话

来源:羊城晚报

刘波(化名)和王青(化名)在急着申请网贷的那一刻,没想到真正难缠的不是借钱本身,而是之后接踵而来的麻烦。通讯录被“爆”,亲友接连收到催债电话,引发“社死”;催收员冒充法院、公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恐吓……

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用户在注册网贷平台时,往往需默认勾选隐私授权协议,交出包括通讯录、短信、实时定位等在内的大量敏感信息。信息安全专家指出,这类数据一旦外泄,可能永久流传于黑市和暗网,成为被“开盒”使用的材料。

为回应公众对催收乱象的关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3月13日发布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明确禁止在每日22:00至次日8:00进行催收,亦不得主动联系债务人联系人。

而将于2025年10月1日施行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则从源头出手,要求商业银行建立“白名单”制度并对合作平台进行公示,承担委外催收的全过程监管责任,发现违规应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终止合作。

业内普遍认为,两项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催收与助贷正式纳入制度化监管体系,互联网金融治理进入“强监管、重质效”的新阶段。

“暴力催收”:背后存多重骚扰

借了网贷,通讯录就被“爆了”,定位也遭泄露了,还有人冒充法院打来威胁电话......这并不是个例,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以“暴力催收”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相关投诉多达86.5万余条。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投诉对象,来自国内头部互联网企业旗下的金融服务平台。另据消费保平台数据,2024年在网贷相关投诉中,暴力催收问题的占比高达20.64%,为用户投诉的主要类型之一。

“你好,麻烦跟刘波(化名)本人或者认识他的人说一下,借人家的不还,怎么好意思出门的!”今年2月起,暴力催债受害者刘波的多位家人和朋友陆续接到了类似的催收短信和电话。突如其来的骚扰让不少亲友向刘波询问具体情况。刘波坦言,催收员“爆通讯录”的行为,让他感到非常“社死”,“严重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此外,催收员还威胁要到他的家中和工作单位去催收。

王青(化名)原本是做生意的。疫情那几年,订单骤减,生意几乎全线崩盘,一下亏掉了一千多万元。走投无路的时候,他陆续借了多个平台的网贷。为了还债,王青到工地打工,一点点偿还各个平台的贷款。当只剩最后一个平台的欠款还没还完时,他又遭遇了失业,生活再次陷入困顿。

在最后一个平台欠款逾期的第二天,王青就收到了该平台的催债电话,“最多的时候一天收过十几个”。王青告诉记者,他也尝试过和平台协商还款日期,但平台只会怂恿王青“去别的地方借了还”。

前不久,王青接到了一个自称是“国家公职人员”的电话。记者从王青提供的录音中听到。一位自称姓杨的女子声称其是“诉讼材料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与法院对接,负责案件报审工作”。她告诉王青,他在某“国有管控的金融平台”存在经济纠纷未处理,目前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他们收到了相关材料,需要开具一份“双方无法调解的确认书”。

在通话的后期,杨女士态度显得较为强硬,她表示王青若继续拖欠,平台将依据《刑法》第193条“涉嫌贷款诈骗”对王青提起刑事诉讼。她还称:“后期会向银行申请冻结你们夫妻双方的银行账户,进行资产划扣。”

此外,有一位投诉人表示,在其贷款逾期后,催债人加了他微信,并发送了其家附近的位置截图,声称他再不还钱就要“上门拜访”。另一位投诉人表示,平台方不知从哪里拿到了他的住址,“一直敲我家的门。”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程轶圣介绍,在王青的案例中,从名字上来看,法院并不存在“诉讼材料服务中心”这样的部门,且调解是以自愿平等为前提,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是不需要签订所谓的“双方无法调解的确认书”,因此该女子可能并非是国家工作人员。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催收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51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刑法》第279条的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

记者实测:注册时就“默认授权”

用户为何会如此轻易走入网贷陷阱?

记者调查发现,正是因为网贷平台简便快捷的操作流程,使得大量急需用钱的人趋之若鹜。以3000元的小额贷款为例,某银行的申请条件包括:信用记录良好,拥有固定生产经营项目或稳定收入来源。贷款利率还需依据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综合确定,流程相对严谨。

而在某网贷平台上,记者测试发现,只需填写身份证、银行卡等基础信息完成注册,即可进入借款页面。填写借款金额后,系统自动生成一份电子合同,用户签名确认后,就能完成借款申请。整个过程在几分钟内就能完成。

王青告诉记者,他走投无路的时候也跑到了银行柜台申请贷款,但因为无法提供抵押和担保被拒之门外。“我当时没办法啊,只能去借网贷。”

不少人在遭遇暴力催收后感到困惑,“我只是借了笔钱,通讯录,甚至实时定位信息,平台是怎么知道的?”

记者实测发现,在网贷App的注册流程里,用户需要完成一系列“默认勾选”的操作,信息领域专家,龙眼联(广州)科技有限公司CEO陈海权指出,这是网贷平台获取用户隐私信息的关键环节之一。

记者下载并测试了市面上常见的三款网贷App,发现用户在注册时,均需先勾选同意《隐私信息授权同意书》等相关材料。三个平台的协议中都明确写道,用户需要提供身份证信息、银行卡账号等内容。

某借贷平台需提供个人通讯录、地理位置权限等信息

除此之外,还需提交或授权个人通讯相关信息,如“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短信、电邮或信件”。其中一个平台还明确表示会申请“位置权限”,获取其实时位置信息。

记者注意到,如果用户不同意上述条款,将无法完成注册,以及后续的贷款操作。

如果不同意上述条款,将无法完成注册以及贷款操作

陈海权指出,除了通过正规途径获得信息,一些App还可能会通过非应用商店渠道分发安装包,绕过监管,偷偷收集用户数据。此外,一旦用户数据在某一环节发生泄露,“催收公司就有可能通过黑市或暗网买到用户信息。”

他进一步表示,网贷平台采集通讯录等信息,实际上与评估还款能力无关。获取这些信息,“其实就是在利用‘社会性死亡’来施加压力,逼迫贷款者还款。”

更值得注意的是,此举还可能带来严重的数据安全风险。“这些信息很可能不会从暗网上消失,成为被‘开盒’使用的材料。”陈海权指出,这类数据泄露的影响往往不限于个人,“比如用户A的通讯录中记录了用户B的真实姓名,用户B的云盘存有身份证照片,多个数据库相互对照链接,每个人的信息都不安全。”

层层外包:用户维权困难重重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网贷平台催收业务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是平台直接设立催收团队进行追债,二是将催收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机构,从而间接催收。

记者以“想入行,来取经”为由,联系到某大型网贷平台的催收员小李(化名),他在催收岗位已工作一年多。他介绍,自己日常的工作就是“打电话,叫他(客户)还钱,别的没有”。每天从早上9点到晚上7点,小李要完成800到1000通催收电话的任务量。电话均由系统生成虚拟号码拨出,借款人无法反拨联系催收员。

小李告诉记者,催收员的收入和摧回的金额直接挂钩,同组之间是直接的竞争关系。“一组十个人,按照每个人催回来的金额排名,排名高提成就多。”针对一个欠债人,一天最多拨打九个电话,如果用户投诉过,平台就会有限制,一天只能打六个。

是否会联系通讯录亲友呢?小李表示:“会啊,告知一下。”小李透露,入职时公司会进行统一话术培训,根据欠款人的性格、年龄、态度等随机应变地沟通,有时候也会以“会对征信系统造成影响”对欠款人进行施压。

除了建立催收团队外,一些网贷平台还会将催收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机构,形成了一条催收链条。在某招聘软件上,记者以“催收员”等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在广州本地,发现了不少相关的职业。随机浏览了三个招聘信息,招聘要求上写明“以电话形式提醒信用卡逾期用户还款”“根据上级分配的催收任务开展工作,达成电话催收目标”,学历要求通常为高中或者大专。记者进一步查询这些公司的工商信息发现,这些公司的经营范围都包括“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提供催收服务”。

在一款名为“XX贷”的App中,用户协议中明确规定,若用户未按约定及时还款,“平台有权将用户提交的个人信息与第三方进行数据共享,以便网站和第三方催收逾期借款。”此外,协议注明,一旦用户逾期,“平台有权通过发布用户个人信息的方式追讨债务,并对该行为免责。”该协议还明确表示,若因第三方行为造成用户损失,“XX贷”不承担法律责任。

催收外包业务不断发展,还催生了专门连接网贷平台与催收机构的中介网站。在一家名为“催XX”的网站上,债权人和网贷平台均可实名发布催收任务,第三方催收公司和兼职“催客”则根据任务内容接单完成催收。

催收责任层层外包,平台与实际执行催收的第三方之间的界限愈加模糊,也让用户在维权时难以锁定责任主体。

王青告诉记者,他如今已陷入“投诉无门”的困境:催债方普遍使用虚拟号码联络,无法回拨,也查不到归属信息。录音显示,当他追问“诉讼材料服务中心”的杨姓催收员,自己到底欠的是哪家平台时,对方以“档案封存”为由拒绝透露。“我其实只在一个平台有过逾期记录,但她就是不说平台名称,就是要让我又害怕、又无从下手。”

程轶圣指出,这类“身份模糊、渠道不明”的催收方式,已成为用户维权过程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由于催收人员往往使用虚拟号码、匿名账户等手段,借款人难以确认其真实身份及与平台之间的关系,取证和举证过程异常艰难。即使提起诉讼,赔偿金额普遍较低,也难以对违法催收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新规落地:网贷迎来“强监管”时代

程轶圣介绍,我国当前已构建了涵盖刑事打击、行政处罚、民事追责与行业监管的多维治理体系,对“暴力催收”行为实施规范约束。

在刑事层面,若催收行为涉及侮辱、恐吓、泄露隐私等情节,可能触犯《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行政层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暴力催收中的轻微违法行为,可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在民事层面,借款人可就名誉权、隐私权等遭侵害提起侵权之诉,寻求赔偿。

但他指出,催收行为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灰色地带”。近年来,一些平台转向更隐蔽的“软暴力”手段,“虽然有相关规定进行约束,但在实际操作中,对软暴力的骚扰频率、威胁程度等指标,没有量化标准,还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这也使得执法机关在认定过程中,面临一定困难。

同时,催收行业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如银保监会、公安部、工信部等。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存在交叉,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协调不畅、信息共享不足等问题,影响监管效果。同时,催收手段与技术不断更新,例如利用大数据分析对用户实施“精准骚扰”等,进一步加大了监管难度。

面对催收乱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3月13日发布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作为首个聚焦催收环节的国家级规范文件。《指引》明确:每日22:00至次日8:00不得催收;语音催收每日不得超过3次;第三方机构不得转包、二次分包催收业务;不得主动向联系人催收,仅在无法联系债务人时才可传达信息。程轶圣指出,该《指引》填补了法律空白,标志着对暴力催收治理迈入制度化阶段。

10月1日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金规〔2025〕9号)将正式实施。根据通知,商业银行须对助贷合作方实施“名单制管理”,并通过官网或App公布合作机构信息。一旦发现违规催收行为,银行应及时整改,情节严重者需终止合作。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新宇撰文指出,《助贷新规》回应长期以来互联网金融在助贷领域监管的空白,标志着互联网金融助贷业务将进入“强监管、重质效”的新阶段。

程轶圣建议,当用户遭遇暴力催收时,应第一时间保留电话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截图、现场视频照片等证据,接着向贷款平台投诉,要求其制止不当行为;若未得到妥善处理,可向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记者 | 罗清峣

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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