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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人脸识别新规施行已满百日,但部分场景仍存在违规“刷脸”情况。
6月1日起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时,应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实施严格保护措施。
若个人拒绝使用人脸信息进行验证,信息处理者应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替代选项,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身份认证手段。
然而,实际生活中仍有不少问题。
例如程静报名参加北京园博园亲子趣味跑活动,却被要求提前一天到现场录入人脸信息,否则无法参赛。
孙曼妮的父母在绑定民宿门锁系统时,也被强制要求完成人脸识别认证。
左晴在健身房遇到类似情况,健身房要求录入人脸信息作为会员进出凭证,但未明确告知信息存储方式和离馆后数据处理办法。
专家指出,人脸信息属于高度敏感个人信息,与公民金融账户、财产信息等深度关联,一旦保护措施不到位,极易引发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害。
《办法》明确,人脸信息存储数量达到10万人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
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前,应显著告知用户信息处理目的、方式、保存期限等,并取得用户单独同意。
公众在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服务前,应仔细阅读隐私政策和用户协议。若遇到强制“刷脸”情况,可依据《办法》交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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