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父亲遭警察殴打致死,如今儿子被催缴24万停尸费

王贺鹏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是在南阳油田总医院的太平间,那时他刚满6周岁。父亲没有留下照片,22年过去了,王贺鹏已记不清他的样貌。今年一通来自医院的催款电话,再度勾起了王贺鹏深埋心底的这段悲痛记忆。

王福留置期间的泌阳县公安局

王福留置期间的泌阳县公安局

2003年1月21日,王贺鹏的父亲王福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公安局留置期间,遭刑侦大队警察张卓酒后殴打。两天后,王福被带到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官庄派出所(现已并入南阳市公安局官庄工区分局)时突然倒地,送医后不治身亡。

相关司法文书认定,王福的左小腿因张卓持撬棍殴打受伤产生隐静脉血栓,血栓脱落后导致严重肺动脉栓塞,造成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因犯故意伤害罪,张卓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约2.8万元。刑侦大队的两名看管人员犯玩忽职守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王福的家属曾向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后被驳回。张卓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至今未履行。由于没能得到经济赔偿,家属在案件办理完毕后拒绝领走遗体。此后不久,王福的妻子改嫁,年幼的王贺鹏在村里吃“百家饭”长大。王福的遗体便无人问津,一直冰封在医院太平间里,累计产生了24万余元停尸费。

“河南省停尸时间最长的一具遗体”

浪潮新闻记者到王贺鹏老家采访

浪潮新闻记者到王贺鹏老家采访

驻马店市汝南县张楼镇姚湾村,是王福的老家。这是淮北平原上一个普通村庄,被宿鸭湖和广袤的麦田包围着。

4月的一天,村里来了几名陌生人,他们到村委会打听王福家属的联系方式。很快,王福的弟弟王五接到了电话。

“他们是南阳油田总医院和南阳市公安局的,来找奶茶视频APP协商处理我哥遗体的事情。”王五告诉浪潮新闻记者,对方称王福的遗体在医院保存了22年,累计产生的停尸费已经高达24万余元,希望家属能够支付这笔费用并尽快领走遗体,“人被警察打死了,这么多年一分钱都没赔,现在反而让奶茶视频APP承担这么一大笔费用,我一口就拒绝了。”

电话挂断后十几分钟,对方再次给王五来电。“这次他们改口了,说家属只用承担一部分停尸费就行,剩下的他们自己想办法解决。”王五再度拒绝了对方的提议,不久后又接到第三通来电,“这次他们不提停尸费的事情了,说可以考虑给家属补偿个三万五万,唯一的要求是奶茶视频APP尽快把遗体拉走。”

王五说,哥哥被打死以后,无论国家赔偿还是民事赔偿都没有拿到,家庭因此破碎,哥哥唯一的儿子至今在外漂泊务工,“他们现在只是想抓紧处理掉这个包袱(遗体),奶茶视频APP是希望案件当年遗留的问题能一块得到依法解决。”

时隔22年,相关单位为何在此时才开始处理王福的遗体?浪潮新闻记者日前联系到南阳油田总医院保卫科负责人刘先生,据其介绍,河南省近期正在开展殡葬领域改革,排查中发现王福的遗体是全省停尸时间最长的一具,上级相关部门点名督促处理。

“遗体当年是官庄派出所送来的,案件办结以后,家属一直没来领取,对太平间业务造成了影响。”刘先生说,按照以往惯例,办案单位送来的遗体,存放费用最后也由该单位支付,但王福的案例比较特殊,涉及的金额也特别大,在多次联系警方未果后,他们只好尝试联系家属协商解决。

据刘先生介绍,按照卫健部门制定的标准,此前医院太平间存放遗体的收费标准是30元/日,今年则调整为阶梯计费,存放超过7天后,费用提高至100元/日。结合新旧两个标准计算,王福遗体的停尸费总额已经达24万多元。

“我之前去他们家调查过了,家里条件确实很困难。”刘先生表示,他对王家的遭遇非常同情,也希望他们能够早日拿到赔偿,然后把死者遗体带回去,入土为安。

刑警酒后持械殴打嫌疑人

王福被殴打致死案件在泌阳县人民法院一审,驻马店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为了查明王福去世的真相,8月21日,浪潮新闻记者和王贺鹏的代理人、河南中亨律师事务所律师尹草笛一同前往驻马店中院调取了案件的档案卷宗。

判决书显示,2003年1月18日晚,王福因涉嫌盗窃罪被留置在泌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1月21日上午,中队负责人根据王福的供述情况去南阳市调查情况,临走时安排实习生张旭、邹浩看管王福。当天下午2时许,该中队刑警张卓酒后来到办公室,看见王福被铐在留置室的铁椅上。

张卓以让王福老实交待问题为由,用拳头打王福头部、胸部、背部,之后又拿起一根铁撬棍,多次击打王福的胸部、头部、背部和腿部。在张卓击打王福时,张旭、邹浩没有履行看管职责,没有制止张卓的伤害行为。1月23日下午,王福被移送到官庄派出所时突然倒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

噩耗传来时的场景,王贺鹏至今刻骨铭心。“当时我在外面玩,回来之后看到我妈突然崩溃了,坐在那里痛哭。有人告诉我,我父亲没了。”王贺鹏说,之后他整个人都是蒙的,机械地被大人们带到医院,匆匆见了父亲最后一面。

王贺鹏儿时居住的房子

王贺鹏儿时居住的房子

王贺鹏原本无忧无虑的童年从此戛然而止。家里没了顶梁柱之后,母亲只得外出打工挣钱养家。他留在村里,轮流在亲戚家中寄住。两三年后,母亲改嫁了。王贺鹏念到小学六年级便辍学了,14岁时跟着亲戚到云南昆明务工,此后一直漂泊在外。

打人警察自称是“替罪羊”

记者注意到,张卓在庭审陈述中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遭遇栽赃陷害。

“我并不反对王福是被人殴打致死这一事实,问题的关键是什么人殴打的。”张卓在手写的陈述材料中表示,自己不是王福案件的办案人员,刑侦中队的办案人员曾多次对王福刑讯逼供并导致其死亡,事后为了掩盖罪行订立攻守同盟,让他来充当替罪羊,因此他拒绝认罪,也拒绝承担民事赔偿,“我对王福的死表示同情……并非我不愿意赔偿,而是不应该由我赔偿,我不能赔偿。”

判决生效后,张卓仍未放弃喊冤。“他母亲来找过我几回,说人不是他儿子打死的,希望和奶茶视频APP一起上告。当时奶茶视频APP都恨张卓,就没有理会她。”王五说,作为受害方,他们不但没有拿到张卓的民事赔偿,连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也被驳回了。

王贺鹏向浪潮新闻提供的《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不予受理通知书》(〔2004〕驻中法委赔通字第2号)显示:你因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申请泌阳县公安局赔偿一案……经审查认为,你的赔偿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第二条规定的条件,即王福被泌阳县公安局干警张卓等人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违法事实未经依法确认,故决定不予受理。

“人在公安局里被警察打死了,法院也判了,这怎么会不符合国家赔偿的条件呢?”王贺鹏说,为了父亲的案件,叔叔王五前后奔波了两年之久,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花了好几万元,“叔叔家里断了收入,最后实在是耗不起了,只能暂时搁置下来,想着等将来有能力了再继续去控告。”

这一等就是近20年。王贺鹏说,这些年来,他也想过要替父亲讨回公道,让他早日入土为安,“但我一直在云南打工,住在出租房里,有心无力。”

谁付停尸费两地警方各执一词

收到停尸费账单之后,王贺鹏觉得不能再等了。今年4月,他委托律师向上级有关部门寄去了举报材料。

7月18日,王贺鹏收到了泌阳县公安局的书面答复:经查,反映的问题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属法院职权范围。关于民事赔偿,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奶茶视频APP的举报被作为信访件转交给泌阳县公安局来办理,他们在答复里推得一干二净。”王贺鹏说,举报材料中还提出了要求公安机关支付停尸费、归还死者遗体等诉求,答复件里干脆避而不答。

王贺鹏日前还分别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纪委监委递交了控告申请书,要求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督导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河南省纪委监委信访室通过短信答复称: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请您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提出。河南省高院目前尚未回复。

8月21日-22日,浪潮新闻记者以朋友身份陪同王贺鹏前往泌阳县和南阳市,同两地警方及医院进行了沟通。

在泌阳县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该局刑侦大队相关负责人接待了王贺鹏。“王福遗体的解剖停放,包括后来移交家属处理等环节,理论上应该是办案单位负责。”该负责人表示,王福是被该局民警殴打致死,泌阳县公安局是当事方之一,不会是办案单位,“从判决书上看,办案单位有可能是检察机关。奶茶视频APP后续查一下档案,确认办案单位是哪里,然后再向领导汇报情况,研究你们反映的停尸费等问题该怎么处理。”

南阳市公安局官庄工区分局相关负责人来到南阳油田总医院,和王福的家属进行了沟通。此前他们在电话中曾向王五承诺“免除停尸费并补偿家属三万五万”。该局相关负责人在现场却表示当时对事件情况了解不足,该方案目前已作废。他表示将记录家属诉求,后续向领导汇报,争取协助家属解决问题。

“停尸费应该由谁来付,泌阳、南阳两地公安存在很大分歧。泌阳公安认为遗体是南阳公安拉到医院的,和他们关系不大。南阳公安则认为人是被泌阳公安打死的,他们没有责任。”尹草笛说,两地公安都认为对方应负主要责任,家属目前仍然看不到问题解决的希望。

离开医院前,王贺鹏去太平间祭拜了父亲。烧化几叠纸钱后,他跪在冰柜前磕了三个头,起身时眼含泪水。

律师观点

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祖飞:

死者家属有重新申诉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本案是因刑事案件未能妥善解决赔偿问题而引发的公共事件,并非医院与个人这类司法主体之间的纠纷。24万元停尸费,理应由责任主体泌阳县公安局出面解决,不应由死者亲属承担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王福在公安局留置室被警察殴打致死,判决书显示警察打人时的理由是让被害人“老实交待问题”,符合国家赔偿的条件。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事情已过去20多年。从死者家属提供的证据来看,他们当时已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主张国家赔偿,却未获得法院支持。死者家属依然有重新申诉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民事赔偿方面,法院已作出判决,若当时死者家属已申请执行,可由法院继续执行。

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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