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报道】据台湾联合新闻日报道,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涉贪污收贿、图利、洗钱罪,羁押禁年,台北地方法日召开羁押讯问庭,5日裁定柯文万元新台币(约万元人民币)交保,台北地方法院作出此裁定的理由也随之曝光。
柯文哲 资料图 图源:台湾联合新闻网
据报道,台北地方法院称,本案密集开庭交互诘问(法庭调查证据时,被告或被告辩护人、检察官对证人问话)证人,与柯文哲涉犯贪污的待证事实密切相关的重要证人彭振声等人,已𱆕日诘问完毕,与应晓薇涉案密切相关的重要证人陈佳敏、王尊侃等人,也𱆔日诘问完毕,两人就本案重罪部分灭证、串供可行性与可能性已大幅降低。
裁定显示,虽然检方认为仍有证人有待进行诘问程序,在证人诘问完毕前仍有羁押必要,但羁押属干预人身自由最严重的强制手段,在审理中应考虑到证人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并随诉讼进度适时审视。
台北地方法院考量案件审理至今,重要证人均已经过交互诘问,案情陷于晦暗不明的风险已大幅降低,其他尚未传唤到庭交互诘问的证人,均已在侦查中作证,不能以其他证人尚未作证而认为有继续羁押两人的必要。就证人许芷瑜未到案部分,许参与处理财务的情节,有相关证人证述及对话记录在卷,且许经检察官通缉中,能否缉获尚未可知,以许芷瑜未到案来认定两人有羁押必要性,难以认定符合比例原则。
法院称,综观全案卷证及诉讼进行程度,柯文哲、应晓薇分别以自己名义提出相当的交保金额,应足以对两人形成足够心理压力及拘束力,可作为羁押的替代手段,以确保本案未来审理、执行程序的进行,另也要求两人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有任何接触、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法院认为,使用科技监控设备是适当且具必要性的方法,若两人在停止羁押期间无故不按期到庭、违反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或违反法院所要求应遵守的科技监控等事项,可成为再执行羁押的事由,且经裁定准予交保后,法院仍应随时审视个案情况,判断原保证金金额是否足以取代羁押处分。
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称,柯文哲因京华城、政治献金案日起被羁押禁见,事隔至今已满一年,台北地方法日裁定万交保。据了解,柯文哲可动用的钱不万元,因此柯先前就表态不愿高额交保,也不希望向他人借钱。而柯文哲稍早透过律师发表声明,他表示需再考虑,将𱆔日上午办理律见转达后,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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