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kdir(): No space left on device in /www/wwwroot/zhenghe1718.com/func.php on line 127

Warning: file_put_contents(./cachefile_yuan/jnsjmc.com/cache/51/bd18c/2cd09.html): failed to open stream: No such file or directory in /www/wwwroot/zhenghe1718.com/func.php on line 115
《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发布

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首页>时政频道>要闻>正文

《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发布

来源:{getone name="zzc/xinwenwang"/}2025-09-09 22:23:14

记者从国家药监局获悉,《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公布,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11号)要求,健全符合中药特点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

《规定》在药品生产监管通行要求和现行中药监管措施基础上,立足生产实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强调中药材质量过程评估,从源头夯实质量基础;严格中药生产过程控制,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优化共享共用管理,推动资源高效利用;鼓励改造升级,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规定》强调,中药企业应当依法开展中药材的质量评估,加强供应商审核,强化验收、检验、检查和储运养护等管理;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进口中药材、特殊管理中药材的采购及使用要求。企业应当通过质量评估、技术审核等做到中药材基原准确、来源清楚、加工和仓储规范,保证符合药用要求。审核评估方法包含传统判断、基原鉴定、检验检测,还可以应用AI等新兴技术进行辅助评估。

药品的内控质量标准是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在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或者省级中药标准基础上,为更好地保证产品质量而制定的更为严谨的企业标准。《规定》明确了持有人、中药生产企业制定内控质量标准的基本要求、研究对象和主要技术等,提升质量控制水平和操作性。同时,指导和督促持有人、中药生产企业通过持续提高药品注册标准,主动参与提高国家药品标准、省级中药标准等,将成熟的企业内控质量标准转化为普适性、强制性标准,发挥标准对中药质量提升的重要作用,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11号)要求提升中药制造品质,打造知名中药品牌。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将推动药品行业向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部分中药企业已在生产改造升级、降本增效方面积累经验,奠定品牌建设基础。《规定》明确鼓励企业将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中药材生产全过程,运用现代科技加快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有序建立关键环节的可视化视频监控,探索应用在线检验和监测,逐步采用信息化实时记录替代传统纸质记录,促进中药数智化转型;同时,持续强化原料质量审核,加强过程控制,严格质量管理,引导和督促企业在保证质量基础上,推动生产改造升级,提升中药质量,打造更好的中药品牌,发展中药新质生产力。(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蒋菡)

[责编:{getone name="zzc/mingzi"/}]
阅读剩余全文(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