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kdir(): No space left on device in /www/wwwroot/zhenghe1718.com/func.php on line 127

Warning: file_put_contents(./cachefile_yuan/jnsjmc.com/cache/b9/3b2ec/328c2.html): failed to open stream: No such file or directory in /www/wwwroot/zhenghe1718.com/func.php on line 115
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首页>时政频道>要闻>正文

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来源:{getone name="zzc/xinwenwang"/}2025-09-10 04:10:46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就网络食品安全新规公开征求意见,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要求平台和商户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动态风险防控机制,把隐患整改情况列为监管重点。

网络餐饮链条长、主体多,平台、商户、房东职责交叉,而现行法规更侧重线下许可,线上责任边界模糊,平台对代理商、加盟商缺乏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导致问题发生后责任推诿频发,消费者维权困难。新规要求平台企业将线上各主体纳入统一管理体系,形成全链条责任闭环,既是对投诉激增的积极回应,也填补了线上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空白。

把责任写进文件只是第一步,新规落地仍面临一些难题:中小商户人力资源有限,食品安全总监等岗位容易流于形式;外卖后厨分散、流动性大,基层监管手段不足,风险识别与证据固定仍存在困难;现行法律责任与平台千亿元级营收不匹配,违法成本偏低。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超出单一主体、单一手段的能力范围,应构建多方协同的共治体系。

统筹人员配置。针对中小商户难以独立配备专职食安总监的问题,可由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向辖区内入网商户提供共享式驻店巡查、风险评估和培训服务。专员统一接受培训考核,其执业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食安人员信用数据库,实行“一次失信,全国限岗”,确保专业能力可验证、责任可追溯。

升级技术手段。应统一要求平台将后厨视频、温度监测、配送轨迹等关键数据实时上传至监管部门云端,实现风险自动预警与证据留存;对无力自建系统的小微商户,由政府集中采购标准化智慧巡检服务。

强化法律责任。现行惩处力度与平台规模明显失衡,应建立与营业收入挂钩的阶梯式罚款,并辅以暂停业务扩张、限制融资等约束;同时,畅通公益诉讼渠道,支持社会组织对重大风险事件提起高额赔偿诉讼,形成重罚、赔偿、退市递进式惩戒,倒逼企业将合规投入置于战略优先位置。

[责编:{getone name="zzc/mingzi"/}]
阅读剩余全文(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