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一对住出租屋的夫妻,因生了小孩就被房东“赶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夫妻住合租房生娃
被房东认定为“违约”
2024年1月26日,王女士和某租房平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下广州市白云区某小区单元的一间房。在此期间,王女士结婚并生下一个孩子。本来以为生活会越来越好,却突然被管家说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他们在3个工作日内搬离。
据租客王女士透露,如果没有搬离,房东会把他们的个人物品、行李等全部清走,若有经济损失,后果自负。
平台方工作人员解释,该房屋属于合租房,签订合同时已提醒过最多入住人数不超过2人,并且不可以占用公共区域,现在王女士不仅生小孩,每天还有老人家过来带孩子,遭到其他租客投诉。
据悉,租房合同里写明:不得超过2人/间房,且居住人年龄必须为18-40岁之间,公共区域走廊仅支持摆放鞋架,且保障正常通行,不得影响其他租户及同住人的正常使用。对于以上内容,租房平台的工作人员表示,在签约确认合同之前,相关内容都有重复提醒。
对于“强制要求3个工作日内搬离”的说法,租房平台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发正式通知有1周左右时间,搬离日期也可以协商,但夫妻俩坚决不愿搬离,沟通无果才做出强制决定。
“合同至上”?
对于上述事件,不少人认为:“合同就应该遵守,应该有契约精神,说好了不能住未成年人,就是不能住。”“自己生孩子,为什么让其他租客来承担生活受影响的损失?”乃至不友好地反问:“都已经合租了,为什么还要生孩子?”
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认为:王女士因为在合租房里生孩子,就要被“扫地出门”,非常不人道。而且,夫妻两人是租房之后生育的,并不是故意违反合同,租房合同还能管得着生孩子吗?
平心而论,合租条件下的生育,自带着大都市劳动者的艰辛,但也的确会影响房东、其他租客的利益,其背后的法理情该如何平衡?真的要“法不容情”吗?
其实,上述租房平台制订的租房合同当中提出的对租住人口、人均面积的限制,源于地方层面治理群租的规定。2022年《广州市住房租赁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不含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但是,前述通知还是留下了“弹性空间”:“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具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的”,不受人均5平方米的限制。
治理群租、设置最低人均居住面积,是为了保障基本的消防安全、公共卫生等要求,但是地方政策也基于人道精神,为王女士家这种生孩子、带老人等特殊情况留下了空间,并没有做一刀切的规定。
特殊人群的租房困境
不过,这件事情引发热议,还是折射出当前租房市场上存在的特殊人群租房难问题。
当前,有些房东、平台为了减少麻烦,对租客提出了很多要求,其中有一些明显带有歧视性的意味,比如说,不租给老人(甚至是中年人)、孕妇等。
据在某房产中介工作7年的刘语玲介绍:“老人的房租涨幅远超年轻人。一般来说,年轻人第二年房租涨幅在5%到10%之间,但是老年人的房租涨幅会超过20%,甚至也有房东故意大幅涨价‘逼退租户’的情况。”
同时,北京、上海等城市超2/3的中介机构对60岁以上老人设限,部分平台将“60岁以上租客”自动归类为高风险群体。68%的房东认为老年租客“生活习惯难磨合”,45%担忧房屋维护成本增加。部分品牌公寓甚至明文规定“限18-40岁”租客。
“老龄化社会”和“生育友好型社会”,两个社会愿景的构建却遭遇了租房市场里的“冰冷”。一边是基本的人道精神,一边是合同契约;一边是普通人生存困境,一边又是合租者、房东等其他人的利益受到影响。
“居大不易”是现代人生活的场景性焦虑。关起门来,搞合租房里的“囚徒博弈”,没有一方是赢家;只有放到公共政策层面上,引进公共政策倾斜、社会支持力量,用“做加法”的思路,才能更好地消弭矛盾,事实上提升生育意愿。
据北京执业律师杨鑫介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了“将禁止年龄歧视写入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相关尝试,比如杭州余杭区的法院判决房东拒租老人行为构成年龄歧视;北京推出老年公租房,配备专门的适老化设施等等。
“除了政策上建设公租房、保障房,一些大的租赁平台也可以推出针对老年租户的产品,提供灵活的租期,也可以参考国外‘代际合租’的模式,让老人和学生合租,实现共赢。”中介工作人员刘语玲说。
而在此次事件中,“夫妻合租房生娃”的相关课题,也不只是合同与人道的单选题,不该只是房东、租客的博弈,要放到“居者有其屋”“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大命题下找思路。比如,针对生育痛点施策、精准发放生育补贴、适当减低房东税费,将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配租范围等,都是可以尝试的办法。
“麻烦”不应该是被租房市场拒之门外的理由。毕竟生育和衰老,都是全社会难以绕开的课题,为当下的老人、孕妇等人群改善居住生活,也是在为奶茶视频APP自己的将来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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